【猥褻女童】涉要求兩女童拉起衣物拍照 以色列籍英語導師認3罪還押候判
發布時間: 2023/08/18 14:27
最後更新: 2023/08/18 18:58
34歲以色列藉英語導師涉於2021年5月,教授英語時要求兩名年僅6歲及7歲的女童拉起衣物後拍照,再送贈女童鎖匙圈及讚揚女童有勇氣。涉案導師今(18日)於區域法院承認2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,以及1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,法官將案件押後至9月20日判刑,以替被告索取心理報告,其間被告須還押。
以色列籍被告代號為T.E(34歲),今承認2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,以及1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。控罪指,被告於2021年5月15日,在香港某英語教育中心課室,向6歲的女童X及7歲女童Y,作出嚴重猥褻作為;被告另於2021年5月16日,在粉嶺某單位管有貯存於被告的電腦內、載有兒童色情物品的211幅照片及6個影像片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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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指,被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於某英語教育中心任職英語導師,並於2021年5月15日下午於案發地點教授5名兒童英語,當中包括女童X和Y。
被告當時在教授「肥及瘦」的含義時,問及X是否可以拉起上衣,看看X有多「瘦」,X起初拒絕,但被告提議送贈2份禮物予X,又問及能否觀看X的下體。X最終同意,並拉起衣物,被告拍攝了X的照片。被告隨後給予X兩個公仔鎖匙圈作為禮物,並讚揚X有勇氣,及容許X在白板上畫畫。
被告又要求Y拉起她的連身裙,雖然Y感到抗拒,但最終將衣服拉到臉上,Y根據當時相機的快門聲,認為自己被拍攝3至5張照片。 Y向被告表示希望在白板上畫畫,惟被告稱Y須讓他觀看到其下體才能畫畫,Y拒絕被告要求。
Y於下課後將事件告知父親,Y父將事情告知教育中心負責人,事件最終報警處理,被告於2021年5月15日被捕。警方翌日搜查被告住所,並扣押住所內的1部電腦,被告於警誡下承認電腦是屬於自己。
警方發現被告的電腦總共儲存了211張照片,以及6段影片,當中2張圖片涉及X,而上述圖片及影片均涉及兒童色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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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